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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美錦 - 幼兒園 | 2017-03-21 | 點閱數: 568

臺南市白河區河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6學年度新生入園辦法

  • 依據:中華民國 106年 3月 2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060218997 號函辦理。

二、 招生方式:採登記報名入學

  • 招收名額: 8人〈含優先入園名額〉。
  • 登記資格:

1.須設籍臺南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 3足歲至入小學前之幼兒 

     2.原住民籍幼兒(不限設籍本市)

     3.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符合規定。

     4.非設籍本市之幼兒,第 2 次入園登記作業完成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惟不得享有本市公幼免學費及教保券補助。)

  • 登記年齡:年滿 5足歲( 100年 9 月 2 日〜 101 年 9 月 1 日)

               年滿 4足歲( 101年 9 月 2 日〜 102 年 9 月 1 日)

               年滿 3足歲( 102年 9 月 2 日〜 103 年 9 月 1 日)

  • 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一)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二)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三)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四)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五)五歲一般幼兒。       (六)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七)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八)四歲一般幼兒。       (九)三歲一般幼兒。 

  • 招生時程:
  • 第一次入園登記:
  1. 登記日期: 106 年 4 月 26 日(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 抽籤日期: 106 年 4 月 28 日(五)上午 9 時起。

       (登記人數超過招生數時才辦理抽籤)。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於河東國小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報到日期: 106 年 4月 28 日(五)下午 4:00 前(未能如期報到者請事先來電保留錄取資格;未報到而被園方取消資格者不得異議)。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

1、登記日期: 106 年 5 月 3 日(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抽籤日期: 106 年 5 月 5 日(五)上午 9 時起(登記人數超過招生數時才辦理抽籤)。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於河東國小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報到日期: 106 年 5月 5 日(五)下午 4:00 前(未能如期報到者請事先來電保留錄取資格;未報到而被園方取消資格者不得異議)。

  • 登記地點:臺南市白河區河東國小附設幼兒園

         地址:臺南市白河區河東里 83-1

         聯絡電話:(06)6852896

 

  • 登記報名手續:

   (一)填寫新生入園報名表 (可於報名當天再自行填寫)

   (二)繳驗戶口名簿正本,並繳交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給園方。

   (三)繳驗優先入園資格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 具備下列優先入園資格者,請在報名登記時出具證明:

   (一)第一優先招收順序: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 低收入戶子女。
  2. 中低收入戶子女。
  3. 身心障礙。(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特境證明/0206受災戶證明)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 本校(園)現職教員工之子女。
  2. 育有 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 家庭之子女 )
  • 注意事項:

(一)新生申請登記入園,須個別辦理,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錄取入園資格。

(二)辦理新生申請登記時,應於該生戶口名簿姓名欄空白處內,學校加蓋登記戳記以為識別,避免該生重複登記入學;若幼兒於登記入園後,申請取消登記,應請家長填寫取消登記單,並由園方及家長各持一份留存。

(三)登記人數超過招生數時才辦理抽籤,辦理抽籤當日家長應親自到場並繳驗身分證件,無法前來現場抽籤者應事先填具抽籤委託書,抽籤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在園就讀之幼兒可直升繼續就讀,不必另行登記抽籤。

(五)每班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時,得減收 2名幼兒(每班幼生數仍不得低於 20名)。

(六)新生註冊及開學日期另行通知。

(七)本園公布之正取及備取名單候用期限至 107年 2月 28 日止。

 

  • 本招生簡章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