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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宣導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5-01-08 | 點閱數: 96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二)檢送「114 年春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 1)及「114 年春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 2)各 1 份。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5-01-06 | 點閱數: 180
一、 114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前開自行至合格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之教師如有補助時數尚未用盡者亦同。 二、申請諮商輔導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2-25 | 點閱數: 86
一、為賡續提供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本府業與在地 9 所心理諮商機構(含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簽訂 113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600 元(含稅),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 二、除前開 9 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同仁亦可選擇合格立案之諮商機構。 三、相關檔案業已刊登於本府人事處官方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歡迎參考運用。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2-20 | 點閱數: 95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已於 113 年 12 月 13 日上線。 2.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2-17 | 點閱數: 85
  考選部訊息: 114 年關務人員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自 113 年 12 月 24 日至 114 年 1 月 2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報名,相關資訊請至考選部網站查詢。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2-07 | 點閱數: 155
一、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二、作品選送方式: 114 年 1 月 10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系統填寫「114 年臺南市政府線上公教美展送件作品檔案及清冊」報表繳件。上傳作品之電子檔案規格須為畫素達 1,200 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 檔),檔案大小 3-5MB ,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若繳交之電子檔案效果呈現不佳,得由主辦單位視個案情形予以協助。 三、本次參展同仁(含...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2-04 | 點閱數: 85
本( 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員會議,決議 6 名得獎人及 6 組得獎團體,茲檢附「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個人獎及團體獎電子海報各 1 份。又該電子海報檔案業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之「最新消息」。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1-28 | 點閱數: 192
一、 長期代理教師: 113 年期間新進「長期代理教師」,於本校到職前有本年度其他公務機關及公立學校按日或按月計酬之服務年資(例:支領日薪短期代理),請於 11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前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正本至人事室,以利核算年終工作獎金核發比例。 ※如為辦理敘薪時已繳驗之年資證明則免再繳交,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 empty head 二、日薪短代教師: 113 年 12 月曾於本校擔任「支領日薪短期代課教師」,有意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 (一)申請資格: 113 年 12 月曾在本校擔任支領日薪短期代課教師,且未在其他機關學校重複請領年終工作獎金者。 (二)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1-27 | 點閱數: 122
查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前經銓敘部於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九日以部銓三字第一一一五五○二七九四一號令修正發布。基於實務作業需要,增訂各機關計算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應注意事項,俾予遵循。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1-22 | 點閱數: 170
一、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6 條適用疑義依說明如下:         (一)校事會議成員包含:校長、學校家長會代表 1 人、行政人員代表 1 人、學校教師會代表 1 人、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 1 人。         (二)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 3 倍到 5 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 3 人或 5 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             (三)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時,...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1-21 | 點閱數: 146
一、依據教師法第 32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九、擔任導師。」,同法第 32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第 4 款及第 9 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二、為輔導教師因身心障礙因素有不適合擔任導師情節者,建請學校採取職務再設計,安排其他適當職務。 三、另身心障礙教師因擔任導師、執行導師職務遇有困難者,學校應積極協助建立支持機制,例如透過導師會議溝通協調,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服務等。 四、請各校落實宣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職務再設計之申請資格等,以利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融入校園並知悉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