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lider image 264
  • slider image 282
  • slider image 284
  • slider image 259
  • slider image 253
  • slider image 269
  • slider image 280
  • slider image 250
  • slider image 206
  • slider image 209
  • slider image 200

文章列表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0-21 | 點閱數: 14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84812B 號令,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聘任、等級相當及服務成績優良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職族語老師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經教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其等級相當之對照及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基準,比照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目及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之認定方式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附件各一份。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0-11 | 點閱數: 9
考選部訊息: 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自 113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10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10-08 | 點閱數: 16
考選部訊息: 114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至 24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9-27 | 點閱數: 18
考選部訊息: 114 年第一次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自 113 年 10 月 8 日至 17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活動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9-27 | 點閱數: 29
主旨:有關 113 年大台南國公營事業公務聯誼交流及健行活動業於 9 月 1 日開放填單報名,女性尚有名額,請鼓勵貴單位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2024 年國公營事業工會聯誼健行交流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限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單身員工報名參加,女性報名網址為: https://reurl.cc/NlROpQ 。 三、檢附大台南國公營事業工會聯誼交流實施計畫及活動行程各 1 份供參。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9-16 | 點閱數: 41
修正後之調查表及「問答集 Q&A」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以及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以上開最新修正之版本填具,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9-09 | 點閱數: 41
自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下列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一)由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 20%以上之財團法人之職務。 (二)由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且其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 20%以上事業之職務。 (三)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下列團體或機構之職務: 1.財團法人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 2.事業機構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 二、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詳見 https://www.mocs...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9-09 | 點閱數: 45
一、受贈財物規範: (一)原則:對於與自身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餽贈之財物,應予拒絕或退還。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新臺幣五百元以下之財物;或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二、飲宴應酬規範: (一)原則: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或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二)例外:屬因公務禮儀之必要、或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公開民俗節慶活動、長官獎勵慰勞;或因結婚、生育、就職、退休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8-30 | 點閱數: 38
1.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6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至第 7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 2.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3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得申請喪葬補助。 3.公教人員於行政院函生效前依前開規定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嗣於行政院函生效後之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或眷屬死亡者,得依前開規定辦理。
公告 黃舒柔 - 人事行政 | 2024-08-27 | 點閱數: 38
考選部訊息: 113 年地方政府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自 113 年 9 月 10 日起至 9 月 19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