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受贈財物守規定,廉政倫理莫忘記。 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 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