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 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實施計畫(如附件),請轉知所 屬新住民學生及家長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104 年 11 月 17 日南市民戶字第 10411 44293 號函辦理。